灵璧职高2016年高考报名组织管理工作
​责任书

【文章来源:】 【作者: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量:

灵璧职高2016年高考报名组织管理工作

责任书

按照省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32号)、《关于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严厉打击违规报名行为的通知》(皖招考【2007】32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05】18号)及宿州市纪委等七家联合文件(宿纪【2009】5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全校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报名阶段。学校成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与所有高三年级班主任签订《高考报名组织管理工作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各校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确保2016年普通高校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报名点校长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具体审查人)是直接责任人。艺体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任课教师直接负责。在考生户籍、身份证、毕业证、会考证等证明材料审查工作中,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必须在《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签名,学校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自查、复核签字和审定签字并公示。同时,班主任要写出资格审查书面保证,上交县招生办。

三、缜密细致做好报名工作,务必做好三个方面:1、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凭学业水平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2、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由现在复读学校统一造册报名;3、社会青年到县招生办报名(各报名点必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应、历届分别逐一登记造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报名前完成),确保考生不漏报、不错报,准确率100%。

四、严把报名关,坚决杜绝“五大类考生”报名:1、高校在校生;2、往届生冒充应届生;3、在校高一、高二年级学生;4、以往高考中违规处理考生;5、触犯刑律被处理考生。

五、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借读生一律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的规定。

六、认真组织考生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进行核对,考生当场签字确认,班主任(资格审查人)签字,确保考生报考基本信息准确,并准时汇总上报省考试院。

七、对在报名工作中有禁不止,为考生办理弄虚作假档案、出具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惩处;对责任不明,管理不力,造成报名工作失误或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宿纪[2009]53号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